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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中心

时间:2016-07-18  来源:财务处   阅读:

    长:邓  茹

    员:许琪军  曹琳杰  冯玲玲  武书芳 宋红艳

资金结算中心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各项结算制度,确保学校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2.在对记账凭证核查的基础上做好现金、银行存款和财政资金收付工作,确保资金收付准确无误。

3.核对现金库存余额和银行各账户存款余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报告。

4.与开户单位及时对账和按规定结算利息。

5.做好现金流量分析预测工作,及时为处领导提供账户资金信息,确保货币资金正常支付需求。

6.及时上传科研经费到账等财务数据。

7.负责保管各类银行结算票据,确保安全完整。

8.负责贷款卡年审工作,学校账户年检年审工作。

9.负责学校开户许可证、融资用各类证件的保管工作。

10.做好财政资金网上申报系统账户余额的核对工作,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填报相关报表。

11.认真登记辅助帐,定期核对往来款项,做到账单相符、清理及时。

12.定期与有关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图书以及物资明细账。

13.负责及时移交会计记账凭证。

14.负责及时打印账册。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力行楼117

联系电话:0391-3987155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