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长:韩 涛
科 员:王 晖 周 雯 冯 雯 梁婵娟 陈肖萌 杨 洁 王晓丽 吴嵩萌
会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会计服务中心是负责学校财务处理工作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财经政策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认真执行学校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掌握有关单位及部门经费使用进度,未经批准,不得办理超计划用款;配合学校有关职能处室开展项目经费的立项、执行控制和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
3.认真审核、复核原始凭证,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内容记载完整性,且报销手续齐备。
4.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规范填制记账凭证,加强账务的核算与管理,做到正确、完整的记录和反映会计信息。
5.认真做好年终结账工作,为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参与财务年终决算的编报。
6.负责账务系统及相关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
7.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认真、热情、负责的做好服务工作。
8.配合各级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力行楼116室
联系电话:0391-3987140 0391-3987154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