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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集中开展在职教职工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时间:2020-09-23  来源:财务处   阅读:

尊敬的广大在职教职工:

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服务,做好在职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工作,考虑到在职教职工具体情况,并兼顾疫情防控需要,校医院联合财务处,拟定于2020年10月5日-10月23日走进学院,走到教师身边,为全校在职教职工进行医药费现场集中办理。(具体事宜请各办公室领导进入“医保工作群”查看)

特别提醒:

1、此次医药费集中报销具体事宜,请各学院办公室领导与校医院办公室电话联系,预约报销时间。(电话:3983120)。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前往报销的教职工提前将报销票据准备齐全。门诊报销所需材料:发票、大额清单、工作证、转诊单;住院报销所需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结账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工作证、转诊单)及本人工资卡(或工资卡号)准备齐全,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指引,带好口罩、间隔1米以上有序排队。

3、因疫情影响,2019年未报销完毕的医药费票据,此次可以一并报销。

4、对于个别在指定时间内不能现场报销的老师,可委托家人、持本人工作证进行办理。

5、机关各单位集中报销随后将安排在各学院报销完毕,具体时间、地点稍后通知。

 

校医院、财务处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