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工资
(1)工资管理员按月接收人事处工资发放通知单,确认应付工资。
(2)工资管理员在应付工资基础上,扣除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医保金及其他代扣款项等,确认实发工资。
其他代扣款项主要包括:扣借款、扣房款、后勤款项等。其中,代扣后勤款项包含家属楼的水电费、物业费及中华韩苑的水费代扣代收。单月代扣代收老校区水电费和物业费;双月代扣代收新校区的水电费和物业费。扣款明细查询请登录后勤集团网页。咨询电话:3987306(新校区水电费查询);3980900(老校区水电费查询);3983072(新区物业费及中华韩苑水费查询)。
(3)教职工工资卡因丢失、损毁、消磁等原因而更换的,请及时将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更换后的农行卡正面复印到A4纸同一页上,送至财务处人员经费管理室(107室)。
(4)外出上学、培训等教职工的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暂停发放。返校正常工作后,根据人事处补发工资通知单结算。
2013年及以前外出上学、培训等教职工的工资,按照应发工资数额暂停发放;2014年开始,外出上学、培训等教职工的工资,按照实发工资数额暂停发放。
2.酬金管理
(1)填写“河南理工大学酬金发放表”(表样见P36~37),并将数据录入酬金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P25“酬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2)所有数据录入或批量导入后,点击,选择,输入项目号,生成预约单。
(3)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处人员经费管理室(107室)。其中,校内工作人员各类酬金于每月17日工资发放后到财务处办理;学生酬金发放于每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4)校内工作人员酬金发到工资卡中,校外人员酬金发到对方银行卡中,学生酬金发到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若已更换,请在财务系统上进行变更登记)。
3.信息查询
登录财务处网站
“新财务系统”,点击“高级财务查询”中的“我的收入查询”,查询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具体操作步骤见P27“收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