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应提供:
1)焦作出发和最终返回焦作的形成完整往返闭环的交通票据(飞机票需附登机牌)。
2)出差期间住宿费发票、POS单等相关的支付记录和出差审批单。
3)经办人应按行程(即时间顺序)粘贴飞机票或火车票等行程单,并将POS单等相关的支付记录粘贴在相应的行程单后面。
4)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自驾车前往的国内科研出差,报销的汽油费和往返过路过桥费须提供行程单,凭住宿费和过路过桥费发票等有效出行证明,并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发放伙食补助,但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对于无过路费发票的,不再发放差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