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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预算流程

时间:2018-05-30  来源:财务处   阅读:

1.校级预算编报

    学校预算实行“两上两下”程序。“一上”是指各经费使用单位根据预算年度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提交经费需求申请报校财务处汇总(表样见P29~31校级项目经费申报书);“一下”是指校财务处将校长签发的学校一级预算书面通知各经费使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二上”是指各经费使用单位根据下达的一级预算指标和项目负责人,依据规定程序,按用途编制明细预算(表样见P32“河南理工大学经费明细预算表”),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二下”是指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根据审核后的明细预算下达批复,作为预算执行依据。

2.预算调整

    (1)校级预算调整:校级预算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其中: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事项,由校长审批;20~30万元(含30万元)的事项,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0万元以上的事项,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将书面批示送财务处预算管理室(105室)落实。

    (2)经费明细预算调整:经费明细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依据“归口管理,分级调整”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经费明细预算调整表”(表样见P33“河南理工大学经费明细预算调整表”),校级经费明细预算经单位领导审核,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到财务处预算管理室(105室)办理;子项目经费明细预算由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在网上调整。具体操作步骤见“新财务系统使用说明-4.预算设置”。

3.项目授权

    项目负责人在预算控制额度和授权范围内,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预算用途或授权设立下一级经费项目并明确项目负责人。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对下一级项目经费有分配、监督、收回等管理权限。具体操作步骤见“新财务系统使用说明-项目授权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