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收费管理工作,落实好学生的住宿费退费问题,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宿费退费计算原则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的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住宿费退费安排
1. 2020届各类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将于离校前退还,退款直接打入与财务系统相关联的本人农行卡中。
2. 非毕业生住宿费退费于2020年9月份收取2020-2021学年住宿费时一并清算。
三、注意事项
1. 与财务系统相关联的农行卡切勿注销,以免影响退费。
2. 若银行卡有变动,请及时通过学校财务处网站进行变更。学生修改银行卡号流程详见学校财务处网站最新公告或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中查询。
四、解释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加强正面引导。收费政策咨询电话:0391-3987159,监督举报电话:0391-3987161。
河南理工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