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使用,结合我校实际,对人才引进专项经费使用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1.学院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内容包括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金,按博士引进计划数拨付,年末按照实际引进人数进行清算;学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内容包括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金和引进的人才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2.安家费、住房补贴由学院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科研启动金原则上由各学院设立子项目,按规定拨付。
3.引进的人才来校考察往返路费、住宿费,来校报到路费经所在单位签字确认,由人事处签批,从学校人才引进专项列支。
人事处 财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