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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发票认证系统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来源:财务处   阅读:

校属各单位:

为验证发票真伪,避免重复报销,规范电子发票管理。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从2019年6月4日起,启用电子发票认证系统,所有电子发票在财务系统网上认证后方可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认证步骤

第一步:登录财务系统

第二步:申请报销单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点击“选择已认证发票”后的箭头

   

第四步:发票认证

1.点击“认证发票”,逐个填写发票信息后点击“查验”。

勾选相应发票,点击“确认”

确认“选择已认证发票”栏内的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进行预约。

第五步:确认电子发票信息无误后,打印预约报销单(显示“已认证”字样才能报销)

二、电子发票的报销

1.电子发票需打印后以纸质形式报销。

2.电子发票的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相同。

3.为统一管理,便于识别,电子发票原则上采用A4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一张电子发票的,采用A4纸横向打印;两张及以上电子发票的,采用A4纸纵向打印,每页A4纸可打印两张发票。

4.其它纸质发票需要验证真伪的,也可以按照上述操作查验。



财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