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员工: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办行〔2012〕667号)精神,本着简化手续、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河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5月1日起执行。对于5月1日之前出差的补助,还是按原来的办法执行;5月1日之后出差的补助,按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