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教职员工:
自公务卡使用以来,不断有老师来电咨询,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公务卡激活。公务卡需激活后才能使用。持卡人在收到公务卡后可致电95599,根据语音提示激活新卡,并设置消费与取现密码;也可在农行网站或农行校内分理处激活公务卡。开卡后需将公务卡信息报送财务处综合计划科,以便在财政公务卡信息系统中注册。
2.公务卡的使用。学校原来可以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日常公用和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均可使用公务卡。若对方单位能提供银行账号,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网购业务也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且多数网站无需开通网上银行也能结算,在付款时选择信用卡付款即可,付款成功后,需将交易成功页面打印出来,同时索要正规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参照《河南理工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4.公务卡报销: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报销时,需按正常程序填写报账审批单,携带发票、购货清单、POS小票(或网购业务需附交易订单)及消费用卡,先进行公务卡消费核实,然后再办理报账业务。
5.公务卡取现:公务卡可在银行柜台支取溢缴款,不收取手续费。透支取款及在ATM机上取款均需支付手续费。
6.公务卡消费有四个时间概念,分别是交易日、银行记账日、对账单日和到期还款日。
我校公务卡对账单日一般为每月20日,还款日为次月14或15日。
举例说明:如果在11月12日(交易日)刷卡消费200元,银行于11月12或13日(银行记账日)记至消费账户上,这200元将在11月20日(对账单日)的账单上列出,最迟可在12月15日(到期还款日)还款,免息期为25天(11月21日-12月15日)。需要注意的是12月15日还款金额为10月21日-11月20日期间消费的总金额,11月21日消费的可在元月14日还款。为保证按时还款,请务必以每月到期还款日前10天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7.公务卡挂失补卡后,需将新卡卡号报给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电话:3987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