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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星补贴发放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2-05-07  来源:财务处   阅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各学院零星补贴发放,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财务处制作的发放表格并分类填列(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名称填写具体发放用途或事由,各学院自制的具体计算明细表格作为其附件后附即可),包括:

1.校本部在职职工(含工资暂存人员);

2.学生(不包括学生奖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费、科研经费支出的发放对象);

3.其他人员。

     二、有关制表人、领款人、审批人签字须完整,加盖校人事处劳资专用章(发放给学生的不需要加盖)。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类业务制单,并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四、学院上述资金统一由创收经费项目号支付;若因文件规定必须由非创收经费支出的,先办理经费转拨手续

     五、针对各学院第一类人员发放的零星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为保证及时发放给教职工,各单位由专人负责将手续完备的纸质表格,于每月12日前送财务处工资核算室,同时发送此类发放表的excel格式的电子版汇总表niejinglan@hpu.edu.cn,邮件主题为“某学院(单位)补贴汇总表”,以便按时并入当月18日工资发放,12日后提交的将并入次月工资发放表中,联系电话:3987145。

温馨提示:必须用提供的模板ECXEL表格,不要合并单元格,除金额一列用数字格式外,其余各列要求文本格式,而且教工工号必须具有唯一性,可到财务处网页上下载填列,财务处将定期更新数据)。

     六、针对各学院第二、三类的人员发放的零星补贴,由专人负责将手续完备的表格直接到报账大厅办理。(同时发送与纸质发放表一致的excel格式的电子版至liuliufang@hpu.edu.cn,邮件主题为“某学院(单位)补贴发放表”,数据处理完毕后转入各农行卡;发给其他人员的直接报账,不需要电子版),联系电话:398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