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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医疗费集中报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3  来源:   阅读:

尊敬的广大教职工:

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提供服务,做好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校医院、财务处定于2023年2月16日-2月28日走进各单位,走到教职工身边,为全校教职工现场集中办理医药费报销

特别提醒:

1、此次医药费集中报销具体事宜,请各单位办公室领导与校医院办公室电话联系(电话:3983993)。

2、请前往报销的教职工提前将报销票据准备齐全,门诊报销所需材料:发票、费用清单、工作证、转诊单;住院报销所需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结账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工作证、转诊单及本人工资卡(或工资卡号)。

3、对于在指定时间内不能现场报销的个别教职工,可委托家人持本人工作证进行办理。

 

 

       校医院  财务处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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