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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末结账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来源:   阅读:

全体师生员工:

按照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结合省教育厅、财政厅年度决算工作安排,现将近期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23年度报账工作截止日期:12月20日

2.科研开票工作截止日期:12月20日

3.学费收缴工作截止日期:12月5日

财务处温馨提醒:

1.请尽早安排预约报销,避免月末业务过于集中,影响报账。

2.请各单位及时清理借款,请于关账日前及时办理借款清理手续,无故超期不归还的,会影响该项目经费后续使用。

3.按年末结账要求,财务处将在财务核算系统年末结账及初始化时前,对已办理预约但未投递的预约单历史记录统一全部进行清除,如仍需报账,请于2024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

4.2023年的票据报销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

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持公务卡进行支付业务的教职工,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以免影响个人征信。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