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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业务流程

时间:2018-05-30  来源:财务处   阅读:

1.申报材料

    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均可申请办理公务卡。申请公务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上)。

   (2)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

   (4)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按照样表格式填写完整后,报送焦作市农行审核。

2.材料报送

   (1)农行审核期间,将抽查申报材料,并致电核实,请申请人注意接听电话。

   (2)焦作市农行审核通过后,送至农行信用卡中心(上海)进一步复核。农行信用卡中心(上海)将对申报的材料抽样复核。期间,会用40066-95599致电申请人了解、核实申报材料,请申请人注意接听电话。

3.制卡与发放

    申请材料经农行信用卡中心(上海)复核通过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短信确认;之后进入制卡和邮寄阶段,公务卡邮寄至焦作市农行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

4.开卡与登记

    收到公务卡后,立即致电银行客服中心或前往受理银行网点办理卡片激活。

    卡片激活后,请将公务卡正面复印至A4纸上,同时将持有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写在上述复印件上报财务处预算管理室(105室),以上报财政系统。

5.报销时间

    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3天后方可报销(3天后公务卡系统才能收到消费信息),最迟报销时间要比公务卡免息期到期日提前10天,以免因此产生罚息。

6.信息完善

    公务卡信息不完整,会导致无法正常还款,影响持有人信用记录。持有人发现公务卡信息不完整时,应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及公务卡到农行网点对个人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将结果告诉财务处,联系电话:3987149。

7.信息变更

    因丢失等原因重新申请公务卡的,新公务卡办好后,公务卡持有人及时携个人身份证和公务卡到财务处预算管理室(105室)变更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公务卡公务消费报销。

8.公务卡注销

    教职工调动、退休、离职等,应及时将公务卡交到财务处预算管理室(105室),并进行登记,由财务处统一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