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照商数对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对应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酬金、津贴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可以看出,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计税办法是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仅有的一次权力。将平时计发的酬金、津贴放到年终一次性发放能大大减轻税负。
例如:发放54000元,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只需缴纳5295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按工资、薪金收入计税应缴纳12395元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发放明显比按工资、薪金收入发放税负要低得多。
五、应尽量避开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效纳税区间,以此达到节税的效果。
根据新税率算出来的无效年终奖区间
级数
|
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无效区间(元)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18001-19283.33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54001-60187.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108001-11460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420001-44750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660001-706538.46
|
7
|
超过80000元
|
45
|
13505
|
960001-1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