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财务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科室要对照《河南理工大学会计基础工作达标考核标准》要求,全面自查,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撰写自评报告,于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交综合计划科。
二、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科室要对照自查阶段查找处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撰写书面整改报告,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综合计划科。
各科室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和服务职能。
三、达标考核阶段(12月1日至31日)
财务处将组织专人成立考核检查组,对各科室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并对各科室达标等次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