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工作支部活动 → 正文

财务处党支部举办《准则》、《条例》专题培训

时间:2015-10-28  来源:财务处   阅读:

2015年11月27日,财务处党支部在方形会议室举办《准则》、《条例》专题培训,在校的全体党员参会,受财务处处长、财务处党支部书记梁丽娟委托,会议由副处长李亚鲁主持。

        李亚鲁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维。《准则》主要是立德,是正面清单高标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条例》主要是立规,是负面清单守底线,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准则》和《条例》实事求是、深入具体、可操作性非常强。每位党员要原原本本、持续深入的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李亚鲁强调,要强化两种意识:一要强化“纪严于法”的意识。将“纪严于法”回归到每个人的理念中,高度关注自己的言行、举止,切实提高对党员身份的认识和自身的要求。二要强化“纪挺法前”的意识。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营造财务部门风清气正的氛围。要切实克服两种倾向,第一,把党纪处分作为法律的挡箭牌,以纪代法;第二,只要不违法,不管不问,温水煮青蛙。要强化两项措施:一要抓好“立规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纪律约束规范每一个人的行为轨迹。二要做到“抓早抓小”。对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咬扯耳朵、红脸出汗,采取谈话提醒、教育等方式,早打招呼,提醒告诫,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保护。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举办及时,讲得透彻,听得解渴,表示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